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301期全员培训报名选课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各中小学老师: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2301期全员培训将于2023年3月10日开始选课报名,请各学校管理员和各中小学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报适合的课程。
一、专业发展阶段选择及审核
根据《广州市“十四五”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要贯穿三类教师的专业发展周期的四个阶段,根据不同类别教师的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分类别、分阶段、分层级精准施训。
分类别,是按照中小学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类别,将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分为专任教师培训体系、研训人员培训体系、中小学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体系三类,按照不同岗位特点按需施训。分阶段,是按照教师专业发展阶段,对中小学的专任教师、研训人员开展新手阶段、胜任阶段、骨干阶段、专家阶段四个专业发展阶段的培训,对教育管理干部开展准备阶段、胜任阶段、骨干阶段、专家阶段的培训。
选课前各中小学教师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后需进行专业发展阶段选择,提交后即可进入选课环节。校管理员初审及校长终审,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培训环节。学校非任课教师、不属于学校及教研机构等单位的教师,如无法对专业发展阶段进行选择,可直接进入选课环节。请各中小学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专业发展阶段选择,以免影响后续的选课。
二、选课时间安排
本次选课安排分为三种情况,时间存在差异,请注意时间节点。
(一)公需科目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我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数字化转型与产业创新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与广东探索》两个专题。从2个专题中任意选择1个学满30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2022年公需科目培训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2023年公需科目网络课件预计4月底发布,相关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公需科目免费选报,确定选课后,次日自动开通学习权限)
(二)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
1、3月9日中小学教师浏览、查询供选课程一览表和课程介绍,做好选课准备
2、3月10-24日08:30,专业发展阶段选择及学校管理员和教师选课(专业发展阶段选择的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在选课时间内完成专业发展阶段选择后方可进行选课)
3、3月24日9:00-12:00,培训单位整理选课结果
4、3月24日下午14:00,各学校公布第一次选课情况
5、3月24日15:00-4月4日23:59:59,补选课阶段
6、4月24日-6月24日,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习阶段
(三)2301期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时间计划安排表
阶段 | 时间 | 工作安排 | 完成角色 |
启动阶段(与选课一同进行) | 2023年3月10日-4月4日 | 1.新加入能力提升工程2.0的学校需评估学校信息化环境并根据学校实际选取教学环境类型,选择3个或3个以上能力点且“融合创新”维度能力点不少于1个; | 校长 |
2.新加入能力提升工程2.0的学校提交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 | 校长 | ||
3.以上上交材料如有修改,可联系区管理员退回修改。已经在2022年参加过的学校可查漏补缺,让未参加学习的老师选课和加入工作坊学习即可。 | 学校校长、校管理员、区管理员 | ||
选课阶段 | 2023年3月10日-4月4日 | 4.选择能力点:结合学校要求和自身需求选择3个或3个以上能力点,其中能力点需涵盖3个维度且“融合创新”维度能力点不少于1个; | 教师 |
5.提交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计划; | 教师 | ||
6.平台根据所选能力点推荐相应课程,可参考推荐课程进行选择,所选课程总学时为25学时(包括2022年全员培训过程中选学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所获学时); | 教师 | ||
缴费阶段 | 2023年4月10日-4月20日 | 7.与2301期全员培训费用一同收取; | 校长、 校管理员 市工程办 |
网络研修 | 2023年4月24日-6月24日 | 8.教师根据所选能力点课程,完成25学时的课程学习; | 教师 |
9.已经在2022年选课并缴费的老师,未完成学习可以继续完成。 | 教师 | ||
校本实践应用 | 2023年4月24日-6月24日 | 10.新加入能力提升工程2.0的学校校长创建教研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同学科或跨学科分组),任命组长; | 校长、教研组组长 |
11.加入工作坊准备进行校本实践应用; | 教师 | ||
12.根据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要求,整校推进,由教研组组长开设工作坊,基于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校本实践应用,累计2500积分即可兑换25学时; | 校长、教研组组长、教师 | ||
13.已经在2022年加入工作坊并缴费的老师,未完成积分的可以继续完成; | 校长、教研组组长、教师 | ||
微能力认证
| 2023年4月24日-6月24日 | 14.根据选取的能力点,按要求提交认证材料,完成至少三个能力点的认证; | 教师、校长 |
15.学校组织骨干团队对教师微能力认证作品全面测评; | 教师、校长 | ||
总结阶段 | 2023年6月24日前 | 16.提交教研组总结报告; | 教研组组长 |
17.提交学校开展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 校长 |
(四)广州市中小学教师智能研训平台
为满足广州市民办教师持续发展的需要,提升民办教师的专业能力,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依托广州市中小学教师智能研训平台(以下简称“智能研训平台”),服务于广州市民办学校专业发展。智能研训平台(www.ketangx.com)已上线师德师风素养专题课程。具体学习事项另行通知。
三、选课注意事项
1.全员培训课程支持个人选课和集体选课两种选课方式。
(1)个人选课:由学员自行登录平台,在学员中心的“课程超市”栏目进行选课;
(2)集体选课:由管理员登录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平台,在平台中的“全员培训”模块,点选管理员选课栏目实施选课。
2.学习方式:全员培训课程已建设有PC端、移动手机端课程,学员可根据自身习惯,选择对应终端课程开展学习。其中“继教云课堂”手机APP已上线,学员可通过手机端开展选课、移动学习、资讯获取等应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为保障2301期市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课程收费工作,请学校管理员审核单位缴费信息,重点审验单位法人证书名称、18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缴费金额、电子发票接收邮箱等信息,确保收费信息准确无误。
(1)各单位必须对“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平台信息中本单位各类缴费数据信息实施核对,并严格核查单位《缴款通知书》对应信息,确保《缴款通知书》中的缴款信息与平台数据一致。
(2)《缴款通知书》以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作为缴费单位全称,如因学校自身未核准《缴款通知书》相关信息,导致《缴款通知书》和电子发票出错,由学校自行承担责任。
(3)为确保2301期收费工作顺利,减少平台数据风险,在选课结束后不做增删课程处理。
备注:如学校需要修改或补充单位法人证书名称、18位社会统一代码等信息,请提交一份说明函,说明函需注明修改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上法人证明相关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邮箱申请修改信息。
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8日
(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高老师,83481101;郑老师、姜老师,83481357;市教育局业务咨询联系人:林老师,电话:83702690;教育服务热线:4000096930;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邮箱:ougz_teacher2@163.com)
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301期全员培训报名选课注意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