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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6-09-22 12:31:07
点击量:

各区工程办、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工程办、局属各学校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申报方式

采取自愿原则。局属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直接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程办”)报送案例遴选材料;其他学校或区域以所属区工程办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面向对象。本次案例征集面向全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不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以及教师。可单人申报或团队申报,每支队伍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鼓励校内跨年级、跨学科组队。

2.案例类别。本次案例申报共分为:数字赋能区域教育治理案例、数字赋能学校管理实践案例、数字赋能课堂教学创新案例、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等4个类别。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流程

(一)教师申报。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教师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个人中心,点击行政业务其他评审,找到对应项目按要求完成申报。

(二)区工程办推荐。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由区级行政管理员登录继教网管理平台,点击评审通用评审找到对应项目对申报案例进行审核。

每个区推荐优秀案例不超过9个,每个局属单位推荐的申报案例不超过1个。局属单位优秀案例由市工程办择优遴选。四类案例的各区、校具体推送情况如下表:

1790051651014.png

(三)市级评审。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市工程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遴选市级优秀案例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案例。

所有入选的申报材料经市工程办遴选结果公示后,各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推送优秀案例的纸质材料,各区工程办、局属单位填写案例汇总表及其他推选材料(含附件2—4)一并提交,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或U盘邮寄到市工程办,文件以“各区/局属学校”命名,按照案例类别区分4个子文件夹,所有案例均以“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所有材料应包含可编辑版及PDF盖章扫描件。局属中小学校按照上述程序直接报送市工程办。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区工程办、局属各单位仔细阅读通知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案例。

2.案例内容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人工智能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应符合师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避免出现惰化思维能力、影响独立思考等倾向。

3.各申报教师要紧扣案例主题准备案例材料,且应保证案例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对在其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的教师或评委,将通报到其所在单位并建议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报名教师一经申报即视为授权省(市)工程办使用其案例等相关资料,包括出版以及在省(市)公服平台上开放供全省(市)中小学校教师免费学习使用。

附件:

1.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2.案例信息表

3.教学设计

4.案例汇总表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

 

(联系人: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0-83481101)

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案例信息表(1).docx

附件3.教学设计(1).docx

附件4.案例汇总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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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6-09-22 1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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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程办、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工程办、局属各学校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申报方式

采取自愿原则。局属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直接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程办”)报送案例遴选材料;其他学校或区域以所属区工程办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面向对象。本次案例征集面向全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不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以及教师。可单人申报或团队申报,每支队伍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鼓励校内跨年级、跨学科组队。

2.案例类别。本次案例申报共分为:数字赋能区域教育治理案例、数字赋能学校管理实践案例、数字赋能课堂教学创新案例、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等4个类别。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流程

(一)教师申报。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教师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个人中心,点击行政业务其他评审,找到对应项目按要求完成申报。

(二)区工程办推荐。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由区级行政管理员登录继教网管理平台,点击评审通用评审找到对应项目对申报案例进行审核。

每个区推荐优秀案例不超过9个,每个局属单位推荐的申报案例不超过1个。局属单位优秀案例由市工程办择优遴选。四类案例的各区、校具体推送情况如下表:

1790051651014.png

(三)市级评审。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市工程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遴选市级优秀案例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案例。

所有入选的申报材料经市工程办遴选结果公示后,各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推送优秀案例的纸质材料,各区工程办、局属单位填写案例汇总表及其他推选材料(含附件2—4)一并提交,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或U盘邮寄到市工程办,文件以“各区/局属学校”命名,按照案例类别区分4个子文件夹,所有案例均以“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所有材料应包含可编辑版及PDF盖章扫描件。局属中小学校按照上述程序直接报送市工程办。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区工程办、局属各单位仔细阅读通知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案例。

2.案例内容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人工智能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应符合师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避免出现惰化思维能力、影响独立思考等倾向。

3.各申报教师要紧扣案例主题准备案例材料,且应保证案例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对在其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的教师或评委,将通报到其所在单位并建议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报名教师一经申报即视为授权省(市)工程办使用其案例等相关资料,包括出版以及在省(市)公服平台上开放供全省(市)中小学校教师免费学习使用。

附件:

1.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2.案例信息表

3.教学设计

4.案例汇总表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

 

(联系人: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0-83481101)

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案例信息表(1).docx

附件3.教学设计(1).docx

附件4.案例汇总表(1).xlsx